認識馬英九
The precursor of 馬英九's 228
2008-10-13
《曹長青專欄》馬英九給暴徒撐腰
2008–10-13 《曹長青專欄》馬英九給暴徒撐腰
馬英九上台短短幾個月,國民黨一片殺氣騰騰的反攻倒算,已經在台灣製造出一種蕭瑟的恐怖氣氛。其做法的囂張,其對台灣人居高臨下的、連一絲一毫顧忌都沒有的蔑視和滿不在乎的蠻橫,實在過分到令任何文明人都會髮指的地步。
這還不夠,雙十節馬政府竟邀請流氓暴徒組織「愛國同心會」成員蘇安生參加典禮,這不僅是公開為暴徒撐腰,高調誇張地刺激、踐踏綠營,更是向文明社會的基本價值挑戰!馬政府用這個舉動,把自己墮落到流氓暴徒水準,這不是清楚、明確地要把台灣推向一個價值顛倒的社會嗎?
全台灣都知道愛國同心會是個什麼組織,連明顯偏藍的中文「維基百科」都指出:它「是一個直接表態支持中共立場的政治團體」,其「政治立場藍中帶紅、有些成員會以暴力行為對待異議者而引起全台注意」。他們支持北京的「反分裂法」,在中共國慶日,在總統府前揮舞中共五星旗。
而且,這是一個低劣到任何文明人都不會去理喻的、公開主張暴力的流氓團夥。其網站首頁,就有他們編的「台獨名單」,不僅有民進黨官員和議員,還有支持綠營的教授、學者(甚至高中學生)等有名有姓的兩百多人。很多人的名字後面都有辱罵文字,還標出居住地,說是「以備國家統一後,對其家族進行批鬥與剷除之參考,以作為其今日鼓吹台獨應負之代價。」這個組織的作為早已超出言論的範疇(在美國,發出恐嚇言論都要遭刑事處罰),而是多次對綠營的人、對支持台灣人民選擇權的人施暴。
被邀為貴賓的蘇安生,媒體報導說,他出生越南,有殺人、偽造文書和竊盜前科。他在襲擊駐日代表許世楷、把陳前總統踢得尾椎骨受傷後,不僅毫無悔意,甚至炫耀,他有洪門功夫,並示範怎麼踢人。對岸的暴力政府的喉舌《人民日報》所屬《環球時報》(一張以肆無忌憚、漫天撒謊著稱的報紙),在第一時間採訪蘇安生,他居然得意地宣稱,過去四年,他給陳水扁寫過四、五十封恐嚇信,並說他是代表十幾億中國人踢那一腳。
當年也是靠選舉上台的希特勒,曾縱容納粹的街頭打鬥組織「先鋒隊」,以同樣的街頭暴力攻擊等手段,製造社會恐懼,威嚇異議聲音。今天這個和先鋒隊同類的流氓團夥成員,竟被邀請到國慶典禮,國民黨實在到了瘋狂的地步。
一邊給小暴徒撐腰,一邊邀請大暴徒集團的代表陳雲林訪台。馬英九的作為,不僅把自己和文明人、和民主政權的概念一刀切開,更是明火執仗地要和暴徒們抱團,一起暴虐台灣。面對這些大小暴徒們,台灣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難道殺到脖子上,還不出血嗎?
馬英九 chomping away Taiwan's freedom of Press
2008-10-08
中央社真的要淪落到這種地步嗎?
中央社副總編輯莊豐嘉
月底我就要離開中央社了。原以為沒有牽掛,想不到還是離情依依。雖然跟各位不是常有聊天的機會,但真的覺得,我在中央社從各位所學到的,比我能給大家的多太多,也體會到,在民主社會中,中央社的角色是不可或缺的。
畢竟也待了超過三年,應該有資格以中央社人自居。在臨走之前,從中央社的角度,內心還是有些覺得隱隱不安、不妥的事情必須就教於各位。
記得前年紅衫軍包圍總統府的時候,當時國內中心召開編採會議,動員所有各組的記者,全部投入,夜晚還輪值,就怕漏掉任何風吹草動,讓新聞溜走。後來我才知道,所有媒體就只有中央社和中天電視是全天候採訪這則新聞的。尤其,在第一天的時候,單單紅衫軍的照片就發了將近一百三十張,遠超過平日總共只有八十多張的數量。
大家全心投入新聞當然值得讚許和肯定。不過我必須告訴各位的是,紅衫軍長達數個月的活動中,我從來沒有收到一通來自任何高層的電話,要求有關紅衫軍的新聞不要做太多。中央社也沒有受到總統府、行政院及新聞局任何間接或直接的關切。
其實,這也不是什麼值得大書特書的事情,在民主國家中,媒體忠於報導事實,不在歷史事件中缺席,這就是媒體人最堪欣慰的事了。
但是,最近,許多跑政治新聞的記者都感受到一些壓力。因為不知道那些新聞會踩到地雷,看起來十分安全的新聞也會出問題。例如,新聞局在操作研考會有關馬英九百日民調新聞上,不僅消息是新聞局放的,連該訪問的學者都指定好了。但是,只因為學者在文章中提了些微負面說法,社方要求撤稿重發,讓記者必須半夜兩點起床發稿。
我在國外的這段時間,和國內聯絡時也聽到了一些聲音,就是社方對於馬政府的負面新聞,要求能少則少。李登輝同時罵阿扁和馬英九,就只有罵阿扁的稿子發得出去。本土社團的新聞,純屬言論主張的,也在封殺之列。記者淪為只能報喜卻不能報憂的工具,作為新聞主管,不能阻止這樣的發展,我實在深感慚愧。
新華社在四川地震及三鹿毒奶粉事件中,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化妝風格,難道就要附身在中央社身上嗎? 我想,我必須提醒自己和各位的是,中央通訊社是國家通訊社,不是國民黨、民進黨或政府的通訊社,經費不是新聞局給的,而是由人民納稅錢來的。
中央社是新聞的上游,提供新聞給所有媒體訂戶。如果有一天,中央社的新聞是選擇性的,不完整的,甚至是偏頗的,有些人民或團體是不能享有同樣的媒體親近權的,大家讀中央社新聞,要跟看新華社新聞一樣抱持懷疑的態度時,中央社豈不就是走到了末日 ? 難道馬政府對待中央社的態度,就跟國防部把青年日報當作宣傳報一樣嗎?
最後,也是最令我感到不解的是,新任副社長人選由馬英九競選總統時的發言人羅智強接任。就人論人,其實以總統選舉電視辯論時我和他的接觸,我認為他少年老成,的確不是沒有能力的人。
但就人事布局而言,只要翻開以往中央社歷任副社長的資歷背景,就可以知道,以一個完全缺乏新聞經驗和社會歷練、除了在律師事務所和政治選舉有些許工作經驗的年輕人,就能當上副社長的位置,我必須說,可能連羅智強他自己都不清楚,這是對具有深遠歷史的中央社的羞辱,對媒體人完全瞧不起的惡劣、粗糙作法。
這個人事案,證明政治永遠高於其他一切專業。中央社在和其他媒體一起跑新聞時,到底是一個記者,還是一個文宣記錄員? 這個問題在民進黨執政時代一樣存在,但是在國民黨執政不到五個月的時候,已經不再是問題,而是有了具體的答案,那就是後者。
有機會感受到身為中央社同仁的光榮和悲哀,這是我最難忘的經驗。中央社不管怎樣藍綠批評,至少記者和主管要求的新聞嚴謹度和客觀性,是獲得肯定的。我常跟外界的人講,只要知道中央社的新聞寫作規範和立法院的政治現實,就知道中央社不可能偏到哪裡去。如今,對於這樣的答案,我卻開始懷疑和動搖了。
我們甚至完全忘記,中央社曾經在國民黨立委的要求下,由下而上訂定了新聞公約,禁止任何政治或商業力量對新聞的干預。問題是,社方對於來自政治力量完全不設防線的做法,已經讓記者處在最卑微的角色了。
新的經營團隊的管理能力令人印象深刻,但是作為新聞工作人員,最稀罕的就是做個有尊嚴的媒體人。原以為中央社可以是淨土,看來,這是奢想了。
我的批評不一定公允,同樣的,社方的作為,也要接受公評。枝枝節節的小問題都不是我在意的,但媒體真要淪落到這種地步嗎?
阿嬤的話
2008-03-16
劉心心 自由電子報
■ 劉心心
總統選舉即將來臨,我卻聽到一些綠色的人士表示,雖不希望藍營得勝,但也不滿民進黨的執政,或是完全不關心選舉,所以乾脆不去投票。這個消息使我感到憂心又著急,所以用日文的漢字拼出這封信來給全國不投票的人。
我是八十歲的老家庭主婦,不是民進黨,也沒有什麼學問,可是我經歷過真實歷史。因為二二八事件和白色恐怖種種國民黨的殘忍、奸詐,深深地刻在我們的心裡,其恐怖使我們這個年代的台灣人,在五十年長期間絕口不敢說出這段真實歷史。連親友、親子之間也不敢說起。因為那時我們知道,一講出來馬上會被報告,然後失蹤。加上國民黨驅使教育作為洗腦的工具,使得戰後出生的台灣人,不知道真實而相信國民黨的宣傳。
過去八年,我也覺得民進黨有很多缺點要改善。但,如果民進黨八年執政的錯誤是不可原諒,現在馬上就要處罰,不可以再讓民進黨執政,卻對長期在台灣犯下大罪惡、大虐殺、大掠奪的國民黨可以原諒、可以免責,甚至要忘記,這公平嗎?有道理嗎?
一個人不出來投票,就等於是給對方容易的得到二票,這樣不是在幫助那二度敗戰還不想反省的國民黨再來執政嗎?大家都說愛台灣,這樣是愛在哪裡呢?
年輕人,台灣不只是我們的、也是我們祖先的、更是我們的子孫的。為了台灣、也為了我們的子孫,聽聽我這個老人的勸告,請一定要出來投票,把我們台灣人的希望發聲給全世界吧!
(作者為八十歲家庭主婦)
台灣社會的亂源
2008-03-15
李敦厚 哈佛大學教授
聽到了台北縣議員陳明義先生不久前在電視節目中提及「國民 黨是殺手, 馬姊姊是槍手,馬太太是扒手」的陳述, 我有相當的感觸。從228事件, 白色恐佈年代, 美麗島事件, 陳文成血案, 林家血案, 在美國謀殺江南, 到在美歐日校園監控台灣留學生, 說「國民 黨是殺手」恰似描述一個一党獨大與擁有極權的國民黨曾經做過的事o
「馬姊姊是槍手」會在現在被拿出來檢討, 追根就底是台灣的民主化己經走到了一個不再容忍權貴享受特殊待遇的境界。試想其他和馬大姊一樣「年少輕狂」的槍手, 在冒名代考後如果也享有和馬大姊一樣好的待遇, 這件事現在還會被人拿來討論嗎?
「馬太太是扒手」是個當前在台灣討論什麼樣的人適合當第一夫人的議題o幾年前我曾在「白由廣場」問過馬英九先生真的不知道他身邊的人當年在哈佛燕京圖書館發生了過什麼事? 最近我也收到相當多的查詢相同的事的電子郵件。我的回答是:當年除了張啟典博士以外,還有其他(前燕京館長吳文津最近顯然沒有去查證的)前燕京圖書館館員都知道當年發生過什麼事。此外,我也強烈懷疑馬英九當年真的有和主張台獨的好朋友開馬太太在哈佛圖書館偷書的玩笑。在那個講台獨不但會讓自己受害也會連累親朋的戒嚴年代,那一個主張台獨的人會笨到去向馬英九交心?台灣的報導近日也提到了馬英九的律師要來美國法庭提告。當哈佛大學的紀錄與所有証人在美國法庭呈現時,我深信當事人都會体會「事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這句銘言。
有位英國的學者曾經說過在「愛國」的名義下,有些看起來很正常的人卻做得出很壞的事。一個想要當國家元首的人應該有勇氣去反省過去為了忠黨愛國的所做所為是否超越了道德與良知可接受的範圍。一路走來總是指責別人說謊而不知反省自己的風格,正是台灣無法建立一個和諧的社會的最主要原因。
嚴厲譴責國民黨利用誣告濫訴,變相暴力鉗制言論自由
2008-03-14
江建祥律師
繼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先生,史無前例地對偵辦其特別費案的候寬仁檢察官提告之後,在選情激化之際,馬先生及其配偶,近日來又不斷利用黨團成員北市議員賴素如律師以及與其親近的宋耀明律師對媒體人或其競選對手濫訴提告,企圖以耗費精神及財力的訴訟,來喝阻他人對言論自由權的合法行使。號稱擁有哈佛大學法律科學博士,曾經研究過國際公法的馬先生,對民刑實體法略為陌生,尚情有可原,但是其對基本法學和人權保障理念的無知,著實令人納悶不解。
訴訟程序的目的乃在運用公權力,確保當事人之間權益的均衡,訴訟存在的最終目的在避免私人間無限制的冤冤相報,訴訟在促使公權力伸張並受到適當的尊重。訴訟斷不可成為強凌弱的手段!馬先生無視現行法制國家對言論自由權的極力維護,對自己屬公眾人物,在可受公評的事物範圍內,一己相關的權利不受公、私法的保護一事,竟然佯裝不知,實在令人不齒!
公眾人物在眾目睽睽之下,踏上公共舞台,對可受公議的事物自願性的參與,使得公眾人物的隱私權以及其他關聯性的權利,相對地受到限制。換言之,當公眾人物的隱私權以及不受非議的權利與公眾合理質疑、評議的權利相互競爭抗衡的時候,公眾人物的權利必須適當地向公眾知的權利和言論自由權讓步。
因此,在先進的國家,公眾人物就可受公議的事物,對評議的第三者提起訴訟,必須善盡舉證責任,除了證明被告所述的「事實」純屬虛假之外,另需以強而有力的事證,證明為事實陳述的被告對其所言之事,明知不實或對其陳述屬實與否顯有懷疑。尤其重要者,公眾人物勝訴與否,完全取決於其是否能證明被告在做特定陳述時是否具有惡意,也就是英美法上所稱的Malice。惡意指的是傷害他人權利的故意,並足以被一般社會所唾棄的惡行。
意見Opinion和事實的陳述 Statement of Fact的區別,在有關毀謗的法律體系裏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任何人都有表達意見的自由。意見,不論好壞、對錯,都不是訴訟的對象。毀謗法的對象是事實的陳述,也就是說,當一個人做了特定的事實陳述,必須確保所陳述的「事實」是屬實在。到底一句話或者一段陳述是屬於意見的表達或事實的陳述,需要由陪審團或負有認定事實的裁判者,根據常理來判斷。舉例說明如下:
譬如馬英九先生在1970年代在紐約州申請的社會安全卡,經過合法管道查詢公開檔案庫資訊的結果,確認為122XXX497,與馬先生提供給中選會的號碼一致。 然而,幾乎所有公開的檔案庫所提供的資料,該號碼卻含有某黑人搶劫前科犯GEORGE DARDEN的資料。幾經反復查證,發現馬先生在美的資料,除了少數的信用報告公司所保存的資料外,似乎完全被Darden先生的資料所取代。咨詢過幾位經驗豐富的私家偵探的結論是:馬先生在美的個人資料,可能已經被不知名的人士,故意地竄改銷毀,如此廣泛地變造個人資料,除了特定的官方或有力的半官方組織,幾乎沒有任何人有此能耐。
上述的例子,有關馬英九的社會安全卡號碼的查證部分,屬於事實陳述,只要馬先生的社安卡號碼確實為122XXX497,而黑人前科犯Darden先生的資料確實存在於該號碼之下的檔案中,根本上不構成毀謗,因法律諺語有道:事實就是最好的抗辯 (Truth is the best defense)。至於,馬先生在美的相關個人資料可能已經遭官方或半官方組織刻意地竄改,則純屬私家偵探依據其經驗,透過合理的推斷 而形成的個人意見,本身沒有對錯的問題,也沒有是否需經舉證的問題。
馬先生在擁有绿卡的事情被揭露之後,透過幕僚與美國在台協會AIT有過多次的接觸。其接觸的過程所商討的事宜,除了馬先生及其幕僚與AIT相關的官員知情之外,任何人都只能臆測。然而,根據馬先生事後的言行,和周遭環境與發生的事情,任何人都享有合理質疑的權利,譬如:
1. 為何一個在野黨有必要派代表,在國訂假日與AIT官員在官方場所以外的地方「商談政情」?
2. 為何李前總統在接受日本媒體訪問時突然冒出馬英九與美國的關係「深厚」的一段話?
3. 為何一個曾經怕軍購會觸怒中國的人,一個曾經戲稱快乾水泥是最好的國防武器的人,突然會改口要向美採購軍備,而且保證一旦執政將維持國防預算不低於國內生產毛額三%?
4. 馬先生是否曾經為了要AIT協助解決绿卡的問題,而和AIT 達成了什麼協議? 如果確實有如此的協議,該協議是否有損台灣的權益?
5. 為何美國政府,即使在馬陣營三番兩次地央求之後,仍然對馬英九的绿卡是否繼續有效,保持「優雅」的沉默?
上述都是所謂合理的質疑,馬英九可以選擇傲慢的「謝謝指教」,避不回應,也可以向近日一樣,一再重申不會出賣台灣。無論如何,一個習法的人,一個曾為人師表的人,一個對總統大位覬覦的人,總不能失去體統地誣告濫訴,企圖利用對訴訟程序, 來達到妨害言論自由,造成寒蟬作用的目的。
台灣有許多留學歐美日的法、政學博士,也有不少本土栽培的法、政學博士,這些人對歐美日等先進國家的民主法制不能說不有所知。然而,很多人只有立場不問是非,離譜到天怒人怨的是所謂的公投不可綁大選的謬論,這些人昧著良心,置各先進國家公投與大選每每合併舉行的事實於不顧,睜眼說瞎話。 等而下之的則是一些習法的人,把心中的那把尺給丟了,竟然為了意識形態、政治立場,甘願當濫權者的鷹犬,淪為無道德良知的訟棍殺手,極盡破壞法制民主之能事。
國民黨白色恐怖的年代,獨裁者常藉著「思想有問題」的罪名,陷害忠良。沒想到,當昔日獨裁者的後代企圖復辟的混亂關頭,竟然以「意見有問題」為由,羅織罪名對善良百姓進行濫訴。何等的諷刺?何等的悲哀?新的白色恐怖即將到臨,台灣人還能不覺醒 嗎?